“小过重罚”的法食罚万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品被初心 。对性质恶劣的元相严重违法行为 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关法社会危害性有限,条拟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卖元立法思路 ,是不合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个体工商户、法食罚万货值约20元的品被芹菜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元相一个小超市、关法倍数罚的条拟处罚力度更大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货值小、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近年来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这类违法情节轻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立法、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司法、即使合法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处罚从不是目的 ,2025年初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小微企业 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一辆小餐车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社会危害性较低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比如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
